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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,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学校于 2002 年 5 月 13 日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中心现有 6 名工作人员, 2 名专职人员:
主任:陈济川
成员:张秋良(专职) 欧嘉烟(专职)
毛茂峰 姚文英 邓 兵
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
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的职责部门,由学生处直接领导,承担以下具体业务。
一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,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。
二、做好就业指导的宣传工作,主办或组织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,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。
三、掌握社会需求动态,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,积极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。
四、 举办就业指导讲座。
五、负责与用人单位、各地市人事部门、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。
六、负责与兄弟学校有关就业工作的联系。
七、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八、开展调查研究,做好毕业生需求、 就业率的调查统计工作 。
九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就业工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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